中国法院裁决中兴与三星六年期FRAND交叉许可费为7.31亿美元,显著高于英国判决
来源:集微网 22 小时前

据ip fray于5月2日报道,中国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昨日(2026年5月1日)就中兴通讯与三星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SEP)交叉许可纠纷作出FRAND许可费裁决。法院认定,中兴通讯提出的六年期(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7.31亿美元许可费报价符合FRAND原则。

若按英国高等法院所采用的五年期进行计算,中国法院裁定的对应金额将超过6亿美元,约为英国判决数额(3.92亿美元)的1.5倍。

这一裁决结果与德国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法兰克福地区法院以及巴西上诉委员会多数意见保持高度一致,上述司法机构均认定三星无权获得更低许可费。这些连续的裁决构成中兴通讯一系列重要胜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国高等法院米德法官于同日作出的3.92亿美元许可费裁定,在全球范围内,这个裁决显得格外另类。

从案件背景来看,本案由中兴通讯在重庆提起FRAND审理。值得注意的是,三星自身在2021年与爱立信的纠纷中曾向美国得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专家证词,主张中国是确定FRAND许可费的适当地域管辖法院。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已于2025年10月31日明确认可重庆为审理该许可纠纷的适当地点。如今重庆法院已作出具体裁决,进一步印证了其作为适当地点的判断。

英国裁决被定性为“仅声明性”的判定,其说服力因上级法院已确认重庆管辖权而显著削弱。与此同时,三星目前在德国面临禁令执行风险,中兴通讯仅需提供保证金或押金即可启动执行。英国裁决未能为三星提供有意义的反制杠杆。

从更广泛的全球影响来看,中国正日益成为专利权人应当认真考虑的司法管辖区。英国的一审FRAND许可费裁定已难以被严肃对待——过去四份英国FRAND许可费裁定均由初次接手此类案件的法官单独作出,且最近三份中有两份(包括昨日裁决)仅依赖一份“可比”许可协议作为核心依据。英国现已成为FRAND许可费显著偏低的“低报价”法域,其水平不仅远低于德国,甚至低于巴西和中国这两个金砖国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本周发布的《特别301报告》对标准必要专利贬值与侵占提出多项关切,其中最为紧迫的问题主要源自英国。

在程序与合理性层面,英国法院采纳了一份证据显示中兴通讯处于困境并愿提供远低于FRAND条款的“可比”许可协议,并将其他已知有诉讼意愿的净许可方协议一律认定为超FRAND许可费,此种推理方式受到专业质疑。相比之下,慕尼黑法院在主审法官Oliver Schoen博士领导下发展了成熟的经济分析方法,在庭审中听取双方经济学专家意见,并竭力促成和解。

英国程序仅结案陈词便耗时三天,最终裁决却与其他三国法院的认定存在巨大差距。在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已认定重庆为适当地点、且重庆已作出明确裁决的情况下,三星若试图利用英国声明进行胁迫(如寻求违约赔偿或特定履行禁令),将面临违反中国反域外过度管辖新规的风险,而三星在中国拥有大量商业利益。英国裁决因此被认为难以产生实质性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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