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AI搜索平台侵权案作出判决。某传媒公司使用该平台时,发现搜索结果中存在其两部版权剧集的盗版网盘链接,且链接被置顶显示。传媒公司认为这侵犯了其网络传播权,遂起诉要求平台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平台运营公司辩称,其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搜索结果进行人工干预,且设有投诉渠道,接到通知后已迅速删除相关链接。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无主观过错,不应为AI技术的使用担责,且在接到通知后已及时处理,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此案为AI搜索行业明确了版权责任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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