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诉Perplexity:AI代理通行证之争
来源:36kr 2 小时前

在过去二十年的互联网结构中,电子商务平台始终占据交易路径的中心位置:消费者进入平台、搜索商品、浏览推荐、最终完成交易。平台既控制流量入口,也影响消费决策过程。

人工智能代理的出现,正在改变这一结构。用户不再需要亲自进入平台完成搜索与比较,而是可以将购物任务交由 AI 系统执行。AI Agent 可以在后台自动搜索商品、比较价格,并直接完成下单。此时,平台不再是消费行为的必经入口,而只是交易执行的基础设施。

近期,美国法院审理的Amazon v. Perplexity案,正是这一结构性变化的首次司法碰撞。Perplexity 的 AI Agent 可以代表用户登录 Amazon 账户完成购物,而 Amazon 则主张该行为属于未经授权访问其系统,并成功获得法院发布的初步禁令。

尽管本案以“账号授权”的面目出现,但却触及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当 AI 开始代表用户做出消费决策时,电商平台在数字商业结构中的位置将如何变化?

一、案件事实

原告为美国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Amazon。被告为人工智能公司Perplexity AI,其开发的浏览器产品Comet内置所谓“AI Agent”功能。该系统能够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自动执行多步骤网络任务,包括搜索商品、比较价格、加入购物车以及完成下单。

在具体运作方式上,用户向 AI Agent 提供自己的账户凭据,并授权该系统在后台自动登录电商网站完成购物流程。Perplexity的系统随后通过其浏览器模拟普通用户访问行为,使 AI Agent 在技术层面表现为一个标准网页浏览器,而非自动化程序。

Amazon 指控该 AI Agent 在未获得平台许可的情况下访问 Amazon 用户账户,并通过自动化脚本完成商品浏览与下单操作。Amazon 进一步主张,Perplexity 在技术设计上刻意隐藏自动化行为,将其伪装为普通用户浏览,以绕过平台针对机器人访问所设置的技术限制。

在 Amazon 发出停止函并要求其停止相关行为之后,Perplexity 仍继续运行该系统。Amazon 因此在 2025 年向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初步禁令。

二、争议焦点

本案围绕人工智能代理与平台访问权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其一,用户授权 AI Agent 登录网站并执行操作,是否足以构成对平台系统的合法访问。

其二,当网站运营者明确拒绝自动化访问时,继续访问是否构成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访问。

其三,AI Agent 模拟人类浏览行为以绕过平台限制,是否违反美国计算机访问相关法律。

三、裁判规则

Amazon 的主要法律依据为美国《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Computer Fraud and Abuse Act,CFAA)以及加州计算机数据访问法。

根据 CFAA 的基本结构,若行为人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系统超越授权范围访问系统,并获取信息或造成损害,即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在网络平台语境中,法院通常通过两个维度判断授权:

第一,用户是否拥有访问系统的账户权限。

第二,平台运营者是否允许该类访问方式。

若平台通过技术措施或明确通知撤销某种访问方式的许可,则继续访问可能构成未经授权访问。

四、法院分析

法院在初步禁令阶段重点审查 Amazon 在实体法主张上的胜诉可能性。

首先,法院承认涉案访问行为确实取得了用户授权。AI Agent 使用的是用户真实账户,并在用户许可下完成购物操作。然而,法院指出用户授权与平台授权属于两个不同层级的法律关系。网站运营者对其服务器系统具有独立控制权,即使用户授权第三方程序访问账户,也不能自动取得平台系统的访问许可。

其次,法院审查 Amazon 是否已经明确撤销相关授权。证据显示 Amazon 在诉讼前已经向 Perplexity 发出停止函,并明确要求其停止通过 AI Agent 访问 Amazon 系统。此后 Perplexity 仍继续运行该程序。

再次,法院关注技术实现方式。Amazon 提供证据显示 Comet 浏览器在访问过程中伪装为普通浏览器,并未标识为自动化代理。这一设计在法院看来属于刻意规避平台控制机制的行为。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 Amazon 已提出“强有力证据”,表明 Perplexity 的行为可能构成未经授权访问 Amazon 系统,并违反 CFAA。

五、裁判结果

法院发布初步禁令,禁止 Perplexity 通过 Comet 浏览器或其他 AI Agent 访问 Amazon 的账户系统; 禁止被告创建或使用账户以支持 AI Agent 在 Amazon 平台执行购物操作; 要求被告停止相关自动化访问行为,并删除通过该系统获取的 Amazon 数据。

禁令执行暂缓七日,以便被告向上诉法院申请暂缓执行。

六、对电商平台企业的策略启示

尽管本案仍处于诉讼程序当中,但法院在本案中做出的推理过程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即:对于电商平台公司而言,AI Agent 的出现,使原本由平台控制的消费路径可能被第三方系统重新组织。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变化,平台公司应当考虑:

其一,账户访问权与系统访问权须在制度上加以明确区分。传统电商平台在账户体系设计上,通常默认账户持有人即为实际操作主体。AI Agent 出现之后,账户控制权与操作主体开始分离。若平台未在服务条款、技术规则与接口体系中明确限制自动化代理访问,则未来在法律上可能难以阻止此类系统进入平台生态。故在制度设计层面,应当提前确立自动化访问规则,包括机器人访问限制、自动化交易规则及账户授权范围界定。

其二,技术识别机制应当从“流量来源识别”转向“行为模式识别”。传统反爬虫技术主要识别请求频率、IP来源及访问路径。然而 AI Agent 的行为更接近真实用户,其访问频率与浏览模式具有高度拟人特征。若仍采用传统识别方式,则难以有效区分人工操作与自动化代理。平台技术体系需要逐步引入行为序列分析、设备指纹及会话模式分析等技术路径,以识别高度自动化但低频的代理行为。

其三,平台商业模型需要预先评估 AI Agent 对流量结构的影响。当前电商平台的核心收入来源之一在于广告展示与推荐排序。AI Agent 若直接为用户筛选商品并完成交易,则用户将不再通过平台浏览、比价与筛选。广告位、推荐流量及搜索排序在交易路径中的作用可能明显下降。由此产生的并非单纯技术问题,而是平台商业结构的再分配问题。企业应当评估代理型消费模式下新的价值节点,例如接口访问费、代理交易佣金或数据服务收费。

其四,平台应考虑主动构建“官方代理接口体系”。若平台完全排斥AI Agent,可能在技术发展阶段形成生态孤岛。若完全开放,则平台可能失去交易路径控制权。一种较为稳健的技术路径是建立官方代理接口体系。即允许第三方 AI Agent 在明确协议下访问平台系统,并通过 API 或标准化接口完成搜索、比价及交易操作。平台可以在接口层面设置访问规则、数据使用范围及费用结构,从而在技术演进中保持一定控制力。

其五,人工智能能力的内部布局应围绕“交易决策层”展开。多数电商平台目前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投入主要集中于推荐算法与广告优化。AI Agent 所涉及的则是更高层级的能力,即帮助用户完成完整的消费决策链条,包括需求理解、商品筛选、价格判断及交易执行。若竞争对手已经在该领域取得进展,则平台在战略层面需要重新评估人工智能研发重点,使其逐步从流量分发工具转向交易代理能力。

综上,电商交易结构正在由“平台主导型消费路径”向“用户代理型消费路径”转变。在此过程中,平台若仅以传统反爬虫与访问控制手段应对,可能难以维持长期竞争优势;技术接口、商业模式与人工智能能力三者之间的协同安排,将逐渐成为平台竞争的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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