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半导体产品“集成电路”的原产地认定规则。根据海关总署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遵循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即流片地视为原产地。协会建议,无论集成电路是否封装,进口报关时应以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为准申报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