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调查英伟达!
来源:C114 12 小时前

C114讯 9月15日消息(南山)今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近日,经初步调查,英伟达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决定对其实施进一步调查。

此前在2024年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近日,因英伟达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英伟达公司开展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2019年3月10日,交易各方签署协议,英伟达拟收购迈络思全部股份。集中完成后,迈络思成为英伟达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4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19年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材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并开始初步审查。2019年9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19年12月1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0年2月9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时,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0年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和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在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和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英伟达、迈络思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中国市场销售英伟达GPU加速器与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进行搭售,或者附加任何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上述产品;不得在服务水平、价格、软件功能等方面歧视单独购买上述产品的客户。

(二)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继续供应英伟达GPU加速器、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和相关软件、配件。

(三)继续保证英伟达GPU加速器与第三方网络互联设备、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与第三方加速器的互操作性。

(四)继续保持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点对点通信软件和集合通信软件的开源承诺。

(五)对第三方加速器和网络互联设备制造商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

此外还有两条保密信息。

上述限制性条件的监督执行除按本公告办理外,英伟达于2020年4月10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对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限制性条件自生效日起6年后,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将依申请并根据市场竞争状况作出是否解除的决定。未经解除,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继续履行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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