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公告,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减少收款单电子信息传输要求。同时,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至12个直属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至20个直属海关。其他监管要求按既有规定执行。该公告将于2024年12月15日起生效。